全国楼市第47周 热点城市政策大事件 | 武汉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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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地方楼市调控政策松紧度逐渐分化,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持续加强。

 

*中央:“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地方有望加快政策微调。

11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刘鹤副总理文章《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顺应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更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成都: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提高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

11月23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内容包括提高房地产审批效率、鼓励项目加快上市销售、提高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等。通知强调要协调金融机构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加快发放速度,保障房地产企业和刚需购房人群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重点企业开发贷款展期、降息。

*昆明市:住建局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1月25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云南省银保监局、市金融办召开“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云南省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当前的房地产金融政策及相关监管措施,并强调将坚决杜绝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厦门:11部门联手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11月26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厦门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整治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四方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方案指出,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等。

*西宁市:各单位不得以*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

11月23日,青海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炒作“*房”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不得以*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发布涉及“*”“学位”等炒作*概念的房源信息。西宁规定,从2021年11月22日起,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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