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月报: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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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

11月央行重提“房住不炒”总基调和“两个维护”要求;住建部研究新战略应对房地产市场变化,加速十四五期间工作部署,通过“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全国资讯汇总:

住建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

1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21个城市(区)更新试点名单包括:北京市;河北省唐山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滁州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等。针对此次试点目的,通知指出,针对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城市更新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互学互鉴,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国务院:稳定宏观经济运行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出席世界经济论坛全球企业家特别对话会,我们将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坚持不搞“大水漫灌”,继续面向市场主体需求制定实施宏观政策,适时出台实施更大力度的组合式减税降费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中央:“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地方有望加快政策微调。

11月24日,人民日报刊发:刘鹤副总理文章《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顺应居民高品质住房需求,更好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银保监会: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 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

11月12日,银保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指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整治影子银行业务,加快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央行:重提“房住不炒”总基调和“两个维护”要求。

11月19日,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保持货币政策稳定性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央行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重提“房住不炒”总基调和“两个维护”要求,既要坚定信心,又要正视困难,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结合,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宏观政策

11月在“房住不炒”总基调下,各地房地产市场进入阶段性调整期;不同城市楼市调控松紧度分化加剧,10余城陆续出台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连启动新毕业大学生优惠住房申购及补贴工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落实人才政策。

*城市资讯汇总:

辽宁省: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

11月10日,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要求各地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领域,各地要重点整治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建设,未按期动工或中止开发建设导致住宅项目用地构成闲置土地,房屋存在渗漏、开裂、空鼓等突出质量问题,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间或销售宣传资料严重不一致等行为。

浙江住建厅等10部门: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1月8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信访投诉数量显著减少。对房地产开发方面,《方案》的整治重点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质量问题;未按照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房企未提前三个月安排并落实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兑付资金等。

广州:房屋交易政策新修订 新房预售迎来更严格监管。

11月1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该《管理办法》对新房的交易监管,提出了更加严格、细致、全面的办法,涉及新房预售、宣传、资金、车位等购房者关注的方方面面,关键内容包括:新房无预售证禁发预售广告不得变相涨价及收取无关费用,线上发布房源信息需严格审核并保证真实准确等。

成都: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提高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

11月23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精准应对疫情冲击全力实现年度目标的通知》,内容包括提高房地产审批效率、鼓励项目加快上市销售、提高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使用效率、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等。通知强调要协调金融机构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加快发放速度,保障房地产企业和刚需购房人群的合理资金需求,给予重点企业开发贷款展期、降息。11月,包括北京、广州、深圳等10余个城市陆续出台包括预售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厦门:11部门联手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

11月26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厦门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整治重点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四方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方案指出,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等。

西宁市:各单位不得以*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

11月23日,青海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炒作“*房”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不得以*房名义发布房产信息,炒作房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发布涉及“*”“学位”等炒作*概念的房源信息。西宁规定,从2021年11月22日起,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据不完全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西安、厦门、成都、大连、南京、合肥、太原、温州、天津、芜湖、沈阳、西宁出手整顿*房炒作乱象。

三亚:出台二手房指导价,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趋势。

11月22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市场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称,充分考虑当前的市场波动,结合往期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以及其他价格因素,确定三亚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每月通过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及政府部门网站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已有深圳、上海、广州、北京、成都、西安、合肥、三亚等城市出台二手房指导价。从城市表现看,二手房参考价起到一定的稳定市场的作用。

大连:启动新毕业大学生优惠住房申购工作。

大连市政府出台《大连市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通过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新毕业大学生优惠住房,以低于市场的销售价格,面向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无房群体销售。

首批新毕业大学生优惠住房项目申购工作定于12月1日启动,12月10日结束,面向具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参加“农村义务*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应征入伍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享受相关待遇的人员)无房家庭申报。家庭包括毕业生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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